关于邀请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评审的通知
各有关第三方服务机构:
为优化评审流程,提高透明度和公正性,现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项目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项目
1.对28家申报2020年淮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认定;
2.对18家申报2020年淮北市优质小微企业进行认定;对26家2018年和2019年淮北市优质小微企业进行复评工作;
3.对通过认定和复评的市优质小微企业进行贷款贴息评审 。
二、第三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等机构或组织;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服务要求
1.第三方机构需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包括较为熟悉相关政策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近两年相关项目评审业绩证明材料;
(五)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六)报价函。
2. 第三方机构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正组织评审,不得向评审专家施加倾向性影响;
(二)不得违反保密规定,擅自泄露评审资料、评审专家名单、专家评审意见、评审结果、评分排序表和评审工作报告以及其他应当保密的评审情况;
(三)不得利用承担项目评审活动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不得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及妨碍项目评审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
四、注意事项
1、报价方式:按照服务项目整体报价,以最低价中标。报名时须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报价函封存报送至淮北市经信局民营办(中小办),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3、确定方式:淮北市经信局组成评价小组对报名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资质与报价信息进行评定,经局党组会议最终确定承接机构。
4、合同签订:投标人自收到成交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联系方式:淮北市经信局民营办(中小办)(淮北市相山区人民中路199号招商大厦1109室)
联系人:张锦 谢寒
联系电话:0561-3193529 邮箱:hbjxjmyb@126.com
淮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10日